关于麻江县同和广场维护维修项目 采购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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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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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江县同和广场维护维修项目
采购询价的公告
麻江县未来城市开发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麻江县同和广场维护维修项目,现需采购岗亭、自动售卖机、大华摄像头一批,诚邀各单位就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一)项目名称
麻江县同和广场维护维修项目
(二)项目地址
麻江县杏山街道迎宾南路
(三)采购方式
询比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岗亭、自动售卖机、大华摄像头,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采购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供应商具备购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价须知
1.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各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若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同时必须出具报价清单;
2.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设备、税费(普票)、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工作设备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不得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等相关工作;
4.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提供采购清单报价,如有任何疑问及时与我公司沟通,如供货设备不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采购单位将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1.报价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报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报价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变更后的资质等级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无公章或资料不齐全的作无效处理。
三、报价文件
(一)响应文件应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形式提交,包含但不限于报价单、团队介绍、服务承诺书等。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送至麻江县杏山街道农场路电商产业园3栋5楼510办公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麻江县未来城市开发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大卫
联系方式:18585503613
麻江县未来城市开发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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